答:1、个人申报。申报人向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所在单位公示审议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成立审议推荐小组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 3、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 4、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各系列、专业评委会负责评审本系列、专业范围内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5、审核及审批。各级评委会的评审结果,须经相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方可有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由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由所在地市、自治区直属厅局(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由县(县处级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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