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人员重缴社会保险费退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退休的人员在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
1.线下服务大厅申请;2.线上网厅申请。
1.办理重缴社会保险费退费时提供:
(1)《社会保险退费申报表》,原件1份;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退费的,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3)属于广西区内缴费与区外重复缴费的,还需提供区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缴费明细或已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核准材料,复印件1份。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退休的人员办理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费时提供:
《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申报表》,原件1份。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签名或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西厅)。
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
不收费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自助机查询打印;
4.登录网报系统查询。
12333
多缴或重缴社会保险费退费—多缴或错缴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9个工作日;
2.涉及职业年金的,申报次月职业年金估值起7个工作日(每月第1个工作日进行估值)
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
1.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因转出地社保机构或军队财务部门办理转移基金有误,需退回原转移基金重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
2.错缴、多缴社会保险费的(向税务机关申请的情况除外;重复参保退费已作为独立事项,不含在本事项内)。
申请方式
1.线下服务大厅申请;2.线上网厅申请。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退费申报表》,原件1份;
2.错缴、多缴社会保险费的,按具体退费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
(3)行政裁决、审计核查、稽查或业务检查等文书材料;
(4)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
(5)退休相关材料: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核准表、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等;
(6)服刑相关材料:如释放证明等;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办理入编相应材料:编制本、审批部门批复的工资大表、审批部门下发的增人计划备案等;
(8)《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
(9)遗嘱、公证书、户口簿(或街道、户籍部门开具的关系证明)、结婚证等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件材料;
(10)解除劳动关系相应材料或劳动监察部门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文书;
(11)服现役相关材料;
(12)参保人死亡且无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无法使用,需退款至非本人银行账户的情形,须由代理人提供证件之一可办理:本人生前退费授权书或遗嘱、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件、公证书或街道、户籍部门开具的关系证明。
3.属转移回退转入基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退款函》,原件1份;
(2)转款凭证,复印件1份(如有,请提供)。
注:社保经办机构或军队转款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或军队出具《退款函》,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个人转款的,由个人出具《退款函》并签字摁手印。
线下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自治区级)
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西厅)。
线上办理申请地址
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结果送达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单上的二维码查询;
3.自助机查询打印;
4.登录网报系统查询。
联系电话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