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以下称《办法》)。为便于政策理解,现解读如下:
问:《办法》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全区范围内鼓励和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2017年三季度,全区已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50个,3591家企业和项目入驻孵化,直接带动就业3.06万人。为更好的发挥创业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引导各创业孵化基地提升建设水平和孵化能力,故开展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并对评选上的基地给予一定奖补。
此外,近年来,中国足彩网已经相继开展了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申报条件中明确提出:“已被认定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方能推荐”,因此广西亟需推进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审认定工作。
问: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的标准和条件主要有哪些
答:申报单位需要符合下述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报自治区级示范基地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运营时间2年以上。
二、创业孵化场地面积达到以上(园区型创业孵化基地面积以上)。入孵创业实体年营业总额达2000万以上,或以文化创意、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为主体的科技含量较高、特色鲜明的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场地面积限制。
三、基地入孵创业实体近2年内年均不少于20户,参与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下同)近2年年均不少于100人,累计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含基地在孵和出园后继续经营的创业实体累计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数)。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50%,其中,孵化成功的成长型企业比例不低于10%(孵化成功企业是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现仍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是指孵化成功企业数量占入孵创业实体总数的比率;成长型企业是指持续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参与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人员达10人以上的企业;成长型企业比例是指成长型企业数占孵化成功企业总数的比率)。同等条件下,对现有在孵企业吸纳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比例较高、依法为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地可优先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