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彩网举办广西第四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桂农工办发〔2017〕1号
各设区市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足彩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5〕29号)精神,为充分展现我区当代农民工风采,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举办广西第四届农民工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为自治区级一类大赛,由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主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共同协办。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竞赛组、宣传组和后勤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大赛项目
自治区决赛项目为8个职业(工种):育婴师、养老护理员、工具钳工、焊工、砌筑工、钢筋工、中式烹调师、汽车修理工。县级初赛、市级复赛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个职业(工种)。
三、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一)参赛对象。凡属广西籍农民工和在广西务工的外省籍农民工,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务工地报名参赛。
(二)报名办法
1.县级初赛和市级复赛分别由各设区市、县(市、区)负责组织报名。参加每场县级初赛的人数不能少于200人,参加市级复赛的人数不能少于300人。每个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赛区的初赛或复赛,不能同时参加两个赛区的初赛或复赛。
2.自治区决赛以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各设区市均要参加所有决赛项目的比赛,各代表队的组成人员为:领队1人,技术指导2人,工作人员2人,每个项目选派3人参赛。
四、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时间为2017年3月至10月。
(一)初赛阶段(2017年3—6月)
县级初赛由各设区市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具体举办,选拔出优胜者参加市级复赛。初赛所设竞赛项目可在决赛项目中选择,也可结合当地情况设置其他项目,但至少保留决赛项目中的6个项目。
(二)复赛阶段(2017年7—9月)
市级复赛由各市组织举办,选拔出优胜者参加自治区决赛。各市要制定复赛实施方案,提前10个工作日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复赛必须按照自治区决赛项目的要求开展。
(三)决赛阶段(2017年10月)
决赛的具体时间、举办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大赛标准及竞赛方式
(一)大赛标准。本次大赛以《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标准》、《焊工国家职业标准》、《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钢筋工国家职业标准》、《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等有关技术文件为基础命题(其中县级初赛标准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市级复赛标准为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自治区决赛标准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竞赛方式。大赛采取现场比赛、现场评比、现场鉴定、现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方式进行。决赛项目的技术文件、竞赛规则和评分要求等由大赛组委会另行公布。
六、大赛奖励
(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初赛的选手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的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复赛的选手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的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决赛的选手竞赛成绩达到标准的,颁发参赛职业(工种)的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决赛奖励
1.单项奖。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励等次。
(1)一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1名,共8名,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5000元。同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获奖选手所在单位建立有工会组织的,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由承办单位向自治区总工会申报“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二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2—6名,共40名,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3000元。其中,获得各项目竞赛第2、3名的选手,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
(3)三等奖:取各项目竞赛成绩的第7—16名,共80名,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2000元。
(4)优秀奖:凡参加自治区决赛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的选手均为优秀奖,由大赛组委会发放奖金每名500元。
2.优秀组织奖。以市为单位,以该市举办的县级初赛和市级复赛情况、团体参加决赛项目、参赛总成绩和参赛选手组织情况综合评比,取前6名,分别授予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牌匾。
各地可参照上述奖励办法,制定县级初赛和市级复赛的奖励办法。
七、其他事项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制定初赛复赛的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组织本辖区内农民工开展职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师徒帮教等活动,将学、练、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营造学知识、比技能、练本领的良好氛围。本次大赛工作列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媒体加强对大赛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举办现场招聘会等有利时机,组织做好初赛和复赛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各地在组织初赛复赛过程中,要指定专人到场督导,加强巡视,确保竞赛安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四)在组织竞赛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
办公室:周 艳 0771-5883239 吴仁鹏 0771-5873235(兼传真)黄俊叔 0771-5883239
竞赛组:林 毅 0771-5865166 周雪林 0771-5737531
电子邮箱:gxnmgb@163.com
附件:广西第四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组委会及工作机构成员
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2017年3月28日
附件
广西第四届农民工技能大赛组委会
及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
李宁波 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主任:
黄智宇 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元德新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
黎广胜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
黄月萍 自治区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黄有凤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曾德团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
杨春华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陈文安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
周世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侯龙生 自治区就业局局长
田代强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中心主任
李 博 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主任
王 宏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二、工作机构
办公室
主 任:黄智宇(兼)
副主任:陈文安(兼)
黄月萍(兼)
工作职责:制定大赛方案,统筹协调,对外联络,承担大赛组委会日常工作。
竞赛组
组 长:杨春华(兼)
副组长:王 宏(兼)
工作职责:确定自治区决赛承办单位,审定自治区决赛比赛办法、竞赛规则和评分细则,组织裁判、监督工作,准备比赛器材、制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组织比赛等。
宣传组
组 长:田代强(兼)
副组长:吴仕瑛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
作处副处长
工作职责: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宣传报道。
后勤组
组 长:侯龙生(兼)
副组长:周世国(兼)
工作职责:负责自治区决赛期间的会务、后勤和安全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