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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发布时间:2016-09-27 11:05: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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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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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广西工作大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区就业人员282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1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3万人。全区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50.6%;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18.2%;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31.2%。

1  近五年全区就业人员产业构成情况

单位:%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4.6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7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2.4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8.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2%。全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5.69万人次。全年全区共帮助1079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59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工作。

2  近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3   近五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4  近五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及登记失业率

单位:万人,%

 

据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推算,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15年广西农民工总量达到1225万人,比上年增加14万人,增长1.2%,增幅比上年下降2.8个百分点。2015年广西外出农民工(离开本乡镇)人数924万人,本地农民工(本乡镇内)301万人。目前,我区农民工队伍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民工就近就业趋势明显。

全区建立了省、市、县四级上下贯通、职责清晰的市场管理工作体系,实现了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管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整合基本到位,市、县两级因地制宜,设立了综合性服务机构或专门性服务机构,区县一级64.3%的机构已经整合或计划年内整合设立综合性服务机构。截至2015年底,全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352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年共为13.61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不断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丰富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年五项社会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697.92亿元,比上年增长89.68亿元,增长率为14.74%。基金支出合计636.5亿元,比上年增长80.33亿元,增长率为14.44%

5  近五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6  近五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76.6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0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89.76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86.8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2.45万人和6.59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人数为19.42万人,比上年减少0.76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2015年全区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035元,比上年增加166元;其中参保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026元,比上年增加170元。

 近几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

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单位:元/

 

全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78.96亿元,比上年增长15.76%,其中征缴收入334.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97%。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5.95亿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4.38亿元,地方财政11.57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47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4.1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56.28亿元。

年末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41.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53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558.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04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7.61亿元,比上年增加42.36%。其中个人缴费13.15亿元,比上年增长7.08%。基金支出66.41亿元,比上年增长35.12%。基金累计结存88.89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077.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24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05.4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8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72.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63万人。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356.72万人,参保退休人员148.7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7.89万人和4.97万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2.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16万人。

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71.75亿元,支出142.7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83%13.42%。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39.13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8.38亿元,基金支出127.73亿元,基金累计结存195.7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存89.27亿元,个人帐户基金累计结存105.9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37元,基金支出15.05亿元,基金累计结存43.37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73.1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2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9.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62万人。2015年末,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6.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0.12万人,全区失业人员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972元。全年共为12.7万人发放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比上年增加0.6万人。全年共为538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88亿元,比上年减少5.47%,支出12.78亿元,比上年增长39.22%。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26.48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360.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26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51.3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43万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10584人,比上年减少638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3700人,比上年增加213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9040人,比上年增加1211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31亿元,支出4.7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1%7.97%。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40亿元,其中储备金结余2.52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307.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61万人。全年共有9.56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0.92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03亿元,支出5.4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72%26.85%。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7.56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有143万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约15万人;在高层次人才方面,我区现有两院院士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6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91名,自治区特聘专家92名,自治区十百千工程人选528名;在人才平台方面,共设立国家博士后两站”65个(其中博士后流动站21个,博士后工作站44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1个、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56个、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14个、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2个,留学人员创业园4个;2015年博士后两站招收博士后人员97人,截止到2015年年底全区累计招收博士后人员470人。

2015年,推进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承办实施10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项目。在国家级示范项目带动下,100多名区内外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各类服务活动,与基层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培训指导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惠及基层农户。2015年,全区52多万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21.6万人取得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推进,全年举办15期高级研修班(其中国家级高级研修班4期,自治区级高级研修班11期),培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800余人次,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和岗位培训1200余人次。2015年获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家,新建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家,总数已达7家。面向市、县(市、区)专业技术骨干开展“专才岗位培训”活动深入实施,全年举办9期“专才岗位培训班”,共为基层培养专业技术骨干800余人。

 年末全区共有技工院校48所,其中招生的技工学校38所,在校学生10.97万人。全年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9.63万人次。年末全区共有就业训练中心34所,民办培训机构336所。全年共组织各类职业培训34.36万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26.98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64万人次,创业培训4.73万人次。全年各类职业培训中农民工培训24.58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3.6万人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0.92万人次。

 全年共有444099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增长1.63%381632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比上年增长3.69%。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40969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进一步健全公务员管理法规制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进人事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截至2015年底,我区共有公务员20.8万人,参公人员7.3万人。圆满完成了公务员录用考试任务,组织了全区四级联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等考试,共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0.96万人。继续做好区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举办了2014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全员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各类培训,参训人员47.8万人次。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高效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晋升符合条件的公务员41180人,这项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得到了国家公务员局的肯定。

    全区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为93.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本实现制度入轨,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0%。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推行率实现全覆盖,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继续推行统一笔试。完成区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司勤人员分流工作。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在全区开展了“吃空饷”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推进教育、卫生领域改革,探索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等方面的人事管理新机制。

    我区2015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821名,其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414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407名。

五、工资分配

2015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2982元,与2014年的45424元相比,增加了7558元,同比名义增长16.6%。其中,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983元,同比名义增长17.4%。扣除物价因素,2015年广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4.9%

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提高基层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缩小不同政府层级、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并同步统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持续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进一步规范。扎实开展公务员工资调查和工资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2015年末,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26%,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244.42万人。

 截至2015年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30471份,覆盖企业99423户、涉及职工300.22万人,已建工会企业数为115054个,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6.41%

截至2015年末,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629户,涉及职工19.29万人。

2015年,全区共处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案件19588件,同比上升23.64%;涉及人数23877人,同比上升23.66%;涉案金额4.3亿多元。其中:案外调解3611件;仲裁立案受理15977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上升36.33%,涉及人数同比上升45.62%。仲裁立案受理当期结案15930件,结案率96.72%

2015年,广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9.99万户次,涉及劳动者235万人次。书面审查用人单位4.32万户次,涉及劳动者248.12万人次。全年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342件(其中经调解简易程序结案5525件,经立案调查结案7817件)。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共为14.14万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待遇14.55亿元,其中为13.18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等待遇14.05亿元。共责令用人单位与10.00万人补签劳动合同,督促1440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1926户用人单位为3.36万人补缴社保费0.99亿元。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我区人社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为推进和规范我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5527日,第十二届广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十二届第35号),自201571日起施行。

人社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厅率先在自治区级行政机关设立行政复议听证庭,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通过听证形式进行审理,客观、公正、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2015年全区人社系统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4件、被复议案件274件、行政应诉案件319件。其中,本厅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46件、被复议案件9件、行政应诉案件23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妥善处理,化解了社会矛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果。一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执法资格和普法考试等形式,进一步促进了全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二是按照“法律六进”的工作要求,抓好社会普法宣传工作,增强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遵守人社法律的意识。

八、基础建设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2015年新增10个县、35个乡镇(街道)开展国家级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新增107个乡镇(街道)开展自治区级新型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2010年启动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以来,全区共支持62个县、645个乡镇(街道)开展建设。服务设施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条件,提高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截至2015年底,全区社会保障卡累计持卡人数达到1232.68万人,实现了全区15个统筹地区全覆盖,地域覆盖面达到100%。发放人群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保参保人员。全区使用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我区119个县(市、区)共1453个乡镇(街道)上线应用,网络联通率达100%。自治区市本级及14个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已全部开通。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