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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发布时间:2014-08-01 08:45: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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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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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广西工作大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区就业人员27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12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万人。全区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53.14%;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19.01%;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27.85%。

  近五年全区就业人员产业构成情况

单位:%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1.0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9.7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3.0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8.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全年全区共帮助3287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组织5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的工作。

近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3   近五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单位:万人

近五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及登记失业率

单位:万人,%

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广西工作的外国人共572人,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广西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共258人。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进一步形成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截止到2013年底,全区县以上政府部门设立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各类服务行业达456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年共为136510家次用人单位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不断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丰富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597.96亿元,比上年增长69.11亿元,增长率为13.07%。基金支出合计535.35亿元,比上年增长97.55亿元,增长率为22.28%

 

近五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近五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38.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7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65.77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72.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6.7万人和9.02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农民工人数为21.03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136.24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9.1%,与上年末持平。2013年全区城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719元,比上年增加192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1709元,比上年增加191元。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67.75亿元,比上年增长12.74%,其中征缴收入275.48亿元,比上年增长12.43%。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2.09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364.16亿元,比上年增长22.58%。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46.64亿元。

年末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80.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4.29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511.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97万人。全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52亿元,比上年增长21.53%。其中个人缴费11.98亿元,比上年下降12.83 %。基金支出47.48亿元,比上年增长35.47%。基金累计结存54.44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030.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46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66.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35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564.3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11万人。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328.84万人,参保退休人员137.78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14万人和4.2万人。年末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5.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5万人。

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26.23亿元,支出108.0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94%15.96%。年末城镇基本医疗基金累计结存187.78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9.21亿元,基金支出97.88亿元,基金累计结存158.8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存77.24亿元,个人帐户基金累计结存81.55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02元,基金支出10.21亿元,基金累计结存28.99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52.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88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9.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5万人。2013年末,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5.64万人,比上年增加 0.1万人,全区失业人员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834元。全年共为698万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5.51%,支出7.71亿元,比上年增长21.21%。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87.51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325.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23万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11344人,比上年增加105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3880人,比上年减少63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8582人,比上年增加760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95亿元,支出3.9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16%22.44%。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0.85亿元,储备金结存1.13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270.2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53万人。全年共有7.73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2.6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75亿元,支出3.9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7%38.26%。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1.08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以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为主线,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力度。

截至2013年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累计评选出1443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7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9 人,“十百千人才工程”468人。

2013年末,留学回国人员总数约3000人,共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4家,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地方政府共建创业园1家,入园企业超过98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7家,流动站16家,共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346人。

全年全区328578人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其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有72675人。

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新确定1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个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办3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17期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累计培养1500多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举办5期自治区级示范性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4期岗位培训项目,累计培训300多名急需紧缺人才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启动2013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共有77.37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的网络培训考试活动,71.68万人通过考试,68.78万人领取了合格证书。

年末全区共有技工学校48所,在校学生10.4万人。全年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13.6万人次。年末全区共有就业训练中心59所,民办培训机构421所。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35.97万人次,其中:就业技能培训26.73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03万人次,创业培训5.07万人次,其他培训0.13万人次。全年各类职业培训中农民工培训22.8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4.18万人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2.07万人次。

 年末全区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28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6118人。全年共有42.85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增长4.92%36.13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比上年增长3.16%。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4.49万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化。

圆满完成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区共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8091人。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健全,聘用管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1.3%,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率超过90%,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已经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了公开、竞争、择优选拔新进人员的制度框架。

全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618名。安置到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595名,占分配总数的96.3%;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18人,占分配总数的2.9%;安置到国有企业5人,占分配总数的0.8% 176余名师团职干部得到重点安置,173名功臣模范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得到照顾安置。

五、工资分配

2013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637元,与2012年的37614元相比,增加了5023元,同比增长13.35%,增幅回落6.25个百分点。2013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568元,比上年增加177元,增长7.4%

20132月,我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平均调增幅度为20%。月最低工资标准一至四类由1000元、870元、780元、690元分别调整为1200元、1045元、936元、83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5元、7.5元、6.5元、6元分别调整为10.5元、9.5元、8.5元、7.5元。这是我区1995年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十一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开展部分地区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工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深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全面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2013年末,全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76%

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2013年末,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集体合同17963份,覆盖职工213.96万人。

2013年,广西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16301件(不包括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数),涉及人数19013人,涉案金额25088.4万元。其中:当期受理调解案件4572件;立案受理11729件。立案受理案件当期结案11751件,结案率95.44%

 2013年末,全区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98个,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772人,协管员826人。

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活动。全年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8.6万户次,涉及劳动者226.54万人次,对3.72万户次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涉及劳动者170.62万人次,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530件,其中,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6324件,较上年基本持平。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与20.35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为8.74万人次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68亿元,督促1431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督促8048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15亿元,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8户。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积极推动人社地方立法工作,2013年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列入了自治区人大和政府立法调研项目,并已提交初稿。

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新突破。在2013年全区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厅成绩居区直单位之首并获2013年度优秀等次,我厅还荣获了“2013年度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先进窗口单位”。

普法工作开创新局面。注重提高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向基层延伸,探索实施我区人社系统基层服务平台“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推动了普法宣传工作“重心下移”和“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举办了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新闻骨干暨调研工作培训班,对来自全区各市、县(区)人社系统负责普法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培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列入了2013年全区“六五”普法学习读本。由于“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成效显著,我厅荣获全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八、基础建设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进一步推进。截止2013年末,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国家级试点范围扩大到40个县(市、区)、159个乡镇,新型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自治区级试点范围扩大到147个乡镇(街道)。2010年试点启动以来,已有16个县级项目、81个乡镇级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有效地改善了基层劳动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条件,提高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截至2013年底,全区14个市实现了部-自治区---乡镇五级网络贯通。南宁市、北海市(合浦县)、钦州市、防城港市、贺州市、河池市和百色市7个市,共42县(市、区)370万人参保信息已纳入金保工程数据大集中信息系统管理,并逐步发放自治区统一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00万;纳入系统管理的地区的参保人持自治区统一社保卡,可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网点办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异地业务,全区实现异地刷卡的定点医院有769家,药店1163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覆盖116个县(市、区)所辖的1379个乡镇,系统应用及网络覆盖率达100%,系统入库人数1720万人。

 

注:

1.本公报中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与《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部分数据有所不同。

2.本公报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2012年统计公报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标解释是一样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及累计结余的数据取自基金决算报表,2012年统计公报中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收支数据为快报数据,2013年对此作了调整。

3.全区就业人员和分三次产业人员数据和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来源于自治区统计局。

4.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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