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每个新增岗位每月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补贴标准不得超过单位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每个企业每年享受该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上一年12月或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相比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新增岗位数量分月进行核算。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国足彩网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创业补贴管理细则的第二条第(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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